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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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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在银行买保险 需活到105岁才能取回全额保费
    出处:#   时间:2017/2/24 0:33:17   点击:2454

    出租车被撞修理三天 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赔吗?

    苏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施燕萍)出租车被撞后送进修理厂维修三天,产生一笔不小的停运损失。这笔费用是叫肇事司机来赔呢,还是叫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来赔?

    去年11月22日,芮某驾驶小轿车跟陈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芮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车辆为出租车,现在因为交通事故停运三天,产生停运损失,所以陈某在拿到车辆修理费赔偿后,仍然起诉到张家港法院,要求芮某及其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出租车停运三天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发生停运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属于商业险中的免责条款。由于该条款客观上减轻、免除了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向法院证明,当初芮某在投保时,其已经向芮某特别说明和提示过这条免责条款,否则该条款对投保人无效。本案中,保险公司拒不向法院提供上述证明。因此,法院认为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赔付。最终,法院酌情确定保险公司按照550元每天的标准,赔偿出租车三天的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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