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车险频道导航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交强险
交通肇事罪
车险案例
车险条款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8790
·
18676
·
18500
·
17914
·
17700
·
16961
  • 汽车保险
  •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险频道>> 汽车保险
  •  
    未到指定维修点修车能否获赔?法院:保险公司应担责
    出处:#   时间:2018/5/13 23:26:41   点击:1826

      大众网东营4月11日讯(记者 张小倩 通讯员 常国娜)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就近到维修点进行维修,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未在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为由拒绝理赔。车主权益能否获得支持?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车主刘某将自己车辆的投保公司列为被告,诉之该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该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保险条款只是约定:“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受损,应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保险公司在保单中未明确约定事故车的维修点,但在理赔时以被保险人未将事故车辆在约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为由拒赔,这在客观上限制了投保人对维修点的选择权。就本案而言,投保人直接将事故车交由附近的修理厂进行维修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在这过程中投保人并不存在过错。只要该维修点具有汽车维修的职能且出具了相应的维修项目清单和正规的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就应当履行赔付义务。保险实践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故该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一篇:下车时摔倒被车拖拽致死 死者是否系“第三人”?
    下一篇:保险合同未履行 法院判决担责任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