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劳动者(民工、职工)、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保险公司、社保局等。
服务内容:
1、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劳动者、用人单位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意外伤害险索赔纠纷;
2、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认定与索赔纠纷;
3、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接受客户的委托,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
5、接受客户的委托,向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
6、接受客户的委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7、接受客户的委托,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8、接受客户的委托,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伤害赔偿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