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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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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工伤”“新工伤”个人权益咋维护?
    出处:#   时间:2013/6/29 23:58:12   点击:2042

      “我在2000年因公受伤,现在原单位破产了,我该找谁领取医疗费等费用呢?”昨日,市民张先生打进本报效能风暴热线,说自己工伤待遇一直没有解决,听别人说,像他们这样的老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纳入统筹管理。当日打进的热线电话中,与张先生情况类似的还有7人。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李处长说,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属于“老工伤”。2010年,我市将3万“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之所以出现张先生等“老工伤”反映的未享受“新待遇”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该企业在申报“老工伤”人员确认时,没有提供该职工属于因公受伤的原始资料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证明材料以及当时确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的原始证明材料。

      凡是确认符合认定为“老工伤”的人员,都已按当时政策规定进行过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可直接由企业持已经确认表和花名册,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纳入手续。未做过劳动能力鉴定及复查鉴定的人员,由企业按规定向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待级别鉴定后,再由企业持已经确认表和花名册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纳入手续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统筹管理后,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康复治疗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费和冬季采暖费7种费用。

      现在张先生等人的原单位破产或整合,可以由原单位的主管部门兰州市国资委按《兰州市确认“老工伤”工作程序》文件要求收齐资料,初审盖章后上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处进行确认。凡是确认符合认定为“老工伤”的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统筹管理。

      外地来兰打工的小董打进本报效能风暴热线说:“我在一家私人服装厂里打工时,受了工伤,至今已有两个月了,老板始终不带我去做工伤鉴定。另外,我也没有与服装厂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该怎么办?”

      针对这一问题,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李处长说,要解决工伤认定问题,首先就是要认定受伤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但对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却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也可向劳动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像小董这种情况,应该先到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级别,如企业未参保,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则由单位报销,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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