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8917
·
18792
·
18611
·
18037
·
17801
·
17098
  • 代位追偿
  •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估与追偿 >>
  • 车辆被掉落的玻璃窗砸损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
    出处:   时间:2015/4/13 20:16:57   点击:6249
      福鼎市法院消息 (林笑笑)日前,福鼎法院审结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中国某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系案外人方某浙某号轿车的保险人,承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等险并不计免赔,保险期限自2013年5月31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止。2014年3月19日,上述车辆在福鼎某皮饰公司生产车间过道处,被福鼎某皮饰公司生产车间掉落的玻璃窗砸损。
      
      2014年4月28日案外人方某将理赔权益转让给中国某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该公司依保险合同,于同月29日向案外人方某理赔损失94506.66元并取得代为求偿权。中国某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遂于2015年1月30日诉至法院,认为福鼎某皮饰公司的侵权行为造成浙某号轿车损失,应承担70%的责任请求判令福鼎某皮饰公司偿付浙某号车损赔偿保险金66154.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福鼎某皮饰公司所有及使用的生产车间玻璃窗坠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方某在福鼎某皮饰公司处停放车辆本应停放于皮饰公司停车场内,却停靠在生产车间供进出货物车辆临时使用的过道上明显不当,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另外,中国某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酌定皮饰公司承担60%的责任为宜,中国某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作为保险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依法取得代为求偿权。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福鼎某皮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中国某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垫付款56704元。
    上一篇:驾车撞人逃逸被判赔20余万 保险公司追讨理赔款
    下一篇:醉驾酿事故伤人 保险公司赔偿后向车主追偿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