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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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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外险何日走出“捆绑销售”旋涡?
    出处:#   时间:2013/4/29 11:49:32   点击:6064

    意外险搭上“顺风车”卖给消费者可谓由来已久。早前,一些机票销售网站的特价机票设有限制条款,其中一部分与航空意外险绑定销售,消费者在购买机票时填写个人信息阶段,实际上就已经强制搭售了航意险,但乘客并不得知航意险的相关内容,连基本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条款都看不到。这些随特价机票搭售的航意险,性价比不敌市场在售的其他意外险品种。这样的情形在银行柜台也有发生。消费者去银行办理房贷业务时需要买保险,在保险合同上银行是第一受益人,一旦出险银行首先拿到保险金,其次才是贷款人及其家人,在楼市调控卡紧银行放贷业务的同时,银行向搭售产品打开了一扇窗。
      如今,航意险市场早已规范,允许保险消费者订购机票时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意外险,银监会亦严查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的捆绑销售现象。今年3月,携程旅行网在铁道部宣布撤销的消息发布之后即恢复火车票销售业务,但令人意外的是,消费者在订购火车票的同时需要购买一份价值20元的交通意外保险。如何认定该服务行为的性质?有人认为,此类代购火车票一并销售保单的做法构成了捆绑销售行为,违反了《保险法》规定的自愿原则;也有人认为,此行为属于携程网设计的营销模式,实属市场行为,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该销售服务。正值清明小长假与“五一”假期之间,本报记者及时采访业内专家及保险消费者,就公众关注的这一捆绑销售意外险事件进行报道。
      刚刚过去的清明小长假,是国人一年当中祭祖扫墓的重要日子,恰又迎来了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回升的春暖花开时节,按照沪、苏、浙、皖、鄂等地习俗,居民们纷纷利用清明节前后两周的时间举家返乡、扫墓祭祖、踏青访友。
      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假日办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3日至5日,全国铁路累计发送旅客2171.4万人,日均旅客发送量高达723.8万人,同比增长8.3%;各地铁路局累计发送管内中短途旅客1566.1万人,同比增长10.6%;在武汉等地,当地铁路局日均发送旅客数量甚至与春运高峰期相当。
      国人选择高铁出行日渐常态化,而自今年1月1日起,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正式废除,骤然出现的保障空白成为商业保险机构角逐的阵地。数据显示, 1~2月,全国人身意外险保费收入达16.23亿元,同比大增22.5%,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态势。
      3月中旬,携程网在铁道部撤销消息发布后恢复销售火车票,并与火车票“捆绑”销售20元一份的意外险,这一做法引发公众热议——这种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消费与否的商业行为,是否仍带有强制销售的意味,日渐升温的“高铁游”潜藏着什么样的保障空白和意外险商机,什么样的产品形态和营销模式能够真正契合铁路旅客对意外风险的保障需求和自愿原则?  

    高铁出行常态化
      鉴于清明小长假呈现出“短途、探亲、商务客流叠加”的明显特征,今年清明假期铁路客流十分火爆。随着高速铁路在全国诸多省份的渐次覆盖,尤其京广高铁在2012年末全线贯通并惠及五省一市,“高铁游”日渐升温,成为国人出行的常态化选择。
      据悉,得益于湖北省大力开拓“高铁游”市场、京广高铁北段通车和“武汉赏花游”等线路的吸引力,湖北省今春呈现新一轮“高铁游”热潮,每天抵达武汉的高铁旅游团队多达几十个,半数来自广州、深圳、石家庄、北京、郑州、西安等较远地区。据武汉铁路局统计,4月3日~6日期间,日均发送旅客与春运高峰期相当,三大火车站共发送80万人,同比增长23%,其中京广高铁旅客近16万人,贡献两成左右。
      4月3日至6日期间,上海铁路局累计发送旅客约568万人,较去年同期增长近10%,旅客发送总量居全国铁路首位,其中4日当天发送旅客164.1万人,创历年清明小长假单日发送旅客新高。另据统计,上海铁路局自3月10日起进入春游客运高峰期,至4月5日这27天内,日均发送旅客103.9万人,这一数字已超过今年的春运。相比之下,沪宁、沪杭、京沪等高铁呈现出短途旅客流量较高的局面,为便于旅客出游,上海铁路局除采取增开周末高铁、加挂热门方向车厢等措施外,还计划择5月份增开10趟旅游专列。
      “从时间、价格、便利、舒适度等因素来考虑,高铁游将会持续升温。尽管目前铁路旅客强制意外保险已经废止,但从实践来看,虽然安全性较高,但各国高铁几乎都出现过大大小小的意外事故,如果个别保险公司愿意针对这一市场开发专门的高铁意外险,价格低廉,费率灵活,不但收益不错,也对公司形象有好处。”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告诉记者。
      购票搭售意外险
      习惯于通过携程网订购机票的杜某,在此次清明假期前夕选择通过该网站订购返乡的高铁票,原来,在铁道部撤销的消息公布之后,携程网恢复了火车票的销售业务。“通过铁路部门12306官网订票,操作起来没那么简单,网络经常处于繁忙状态,网银支付手段还常常以失败告终。”杜某称。
      然而,当杜某进入结算流程时发现,携程网标注的结算价格超出了高铁票的票面价格20元,根据网页上的明细提示,除火车票票面价格外,还有交通意外保险一份,价格20元。
      “我已经给自己购买了一份全年的综合交通意外险,不想再买这份意外险重复投保,所以,我只能去火车票的零售点买票,或者通过官方订票热线电话买票,要么直接去火车站现场购票,但多年来已经习惯通过携程网买票,感觉非常方便。”杜某在言语之间流露出无奈。
      事实上,在3月中旬,不少网友已经发现,如果通过携程网购买火车票,必须同时购买一份价值20元的交通意外险,诸多网友和专家争议这一“强制”绑定的销售模式。3月19日,北京保监局已经下发《关于开展意外险产品强制销售行为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严格按照《保险法》要求开展业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并对自身及其有合作关系的各类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意外险强制销售情形进行自查。
      “这一销售行为游离于正当的商业营销行为与违法的捆绑销售行为之间,并由此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贾林青认为,如果保险营销者基于自愿原则与投保人之间完成了意外险销售活动,则符合《保险法》基本原则,应依法认定为正当的商业营销行为,应获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如果保险营销者附加于购买火车票之上的条件,意味着意外险销售并未考虑购买者的选择意愿,否则购买者无法实现购买火车票的目的,该行为不仅违反了《保险法》的自愿原则,也构成了捆绑销售保单的嫌疑,应依法予以禁止。

    争议自愿原则
      在采访过程中,也有一种意见认为,携程网在销售火车票的同时销售意外险的行为,属于自行设计的营销模式,对于有意购买交通意外险的消费者而言,与传统保险代理方式相比,该类销售行为借助现代化网络手段,不仅提高了签约效率,更取得了便利保险消费者的效果。并且,考虑到价格的因素,消费者可以选择不通过该网站订购火车票,毕竟目前可选择的渠道较多。
      “在我看来,携程网已经构成了一个公共消费平台,价格便宜,消费便利,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垄断结构。虽然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反对垄断结构的存在,但明确要求不能存在垄断行为,旅客应当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交通意外险,在投保时无视旅客的选择权是不正确的。”王国军如是称。
      一种预期认为,随着高铁出行日渐常态化和商业网站售票权的开放,未来火车票价格势必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呈现价格的波动和差异。一种疑问在于,如果商业网站能够提供更具有竞争力的火车票价格,即使捆绑销售交通意外保险,仍然不乏众多购买者,是否可以认定该保险销售行为遵循了投保人的自愿原则?
      “像携程网这样采取网上代购交通意外险营销方式的,尚属凤毛麟角,决定了保险营销者在此类营销活动中处于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利用这一优势地位要求消费者以被迫购买保险单为代价来换取网上购买火车票的便利服务,导致保险营销者与保险消费者之间本应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破坏,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理应具有的平等地位和消费权益。”贾林青称。
      “作为具有垄断结构特征的公共平台,携程网有必要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提供另一个出口,也就是为那些不希望购买交通意外险的旅客提供其他的消费选择。”王国军如是建议。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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